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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国家标准《既有建筑改造防火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时间:2024-09-04

2024年8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家标准《既有建筑改造防火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就《既有建筑改造防火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电子邮箱:zhoujj@mohurd.gov.cn。

2.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现就本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本标准规定了既有建筑改造设计、施工和使用防火的相关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其他建筑、既有建筑防火安全状况评价、改造施工、使用与维护,适用于既有建筑改造的设计、施工和使用的防火,不适用于村民自建房和住宅建筑户内装修改造的设计、施工和使用的防火。

附件:《既有建筑改造防火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GB 5XXXX-20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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