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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使用二氯甲烷危险化学品问题咨询
时间:2024-08-30

问:公司需要使用二氯甲烷,供应商只提供了二氯甲烷技术说明书(SDS),具体里面什么成分不清楚,只知道有二氯甲烷,应急部门过来执法的话,需要鉴定吗?公司可以使用这种危险化学品吗?请问仓库具体需要设置什么安全措施或设备?

答:一是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二氯甲烷属于危险化学品,编号541,企业经正规采购可以使用该危险化学品。二是如采购的二氯甲烷溶液属于混合物的,请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参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对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进行判定。三是应急部门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可能会对其进行鉴定。四是危险化学品安全储存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深圳地方标准《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安全技术要求及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

附件:1.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2. 《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

          3.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

          4.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

          5. 《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安全管理规范》(DB4403/T 80-2020)

          6.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安全技术要求及管理规范》(DB4403/T 7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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