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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业自用的危险化学品周转仓和中间仓建设问题
时间:2024-08-23

问:您好,我们属于工厂性质,工艺是电子产品组装,有使用到化学品;为了满足企业正常生产需要,企业计划建设的危险化学品周转仓库和中间仓,我们满足防火等相关规范建设即可,还是需要得到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建立?盼复,谢谢! 补充说明: 中间仓准备建立在车间内,存放一昼夜的量; 周转仓准备建立在厂房外围,存放3天左右的使用量。

答:现答复如下:1.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无需审批,按照深圳地方标准《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安全管理规范》(DB4403/T 80-2020)要求建设,并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管理。2.危险化学品周转仓库需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要求,并取得住建部门消防审批,如涉及用地事项还需取得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审批。

附件:1. 《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安全管理规范》(DB4403/T 80-2020)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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