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登记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登记品种、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发生变化,或者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省登记办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登记内容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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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手续?
时间:2024-07-31
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登记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登记品种、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发生变化,或者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省登记办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登记内容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