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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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7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联系方式:

传真:010-66013726

邮箱:vehicle@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100804

本标准(征求意见稿)对《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 38031-2020)进行了修订完善。它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范围也应明确为动力蓄电池,不包括不为电动汽车提供动力的蓄电池,如12V低压辅助电源。此外,考虑到行业技术发展,标准范围应能涵盖钠离子电池、锂金属电池等新型动力蓄电池。因此将原文中“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和镍氢电池等可充电储能装置”改为“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

附件:1.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

          2.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 3803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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