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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国家标准《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中
时间:2024-05-07

根据应急管理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组织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2024年4月29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若有意见,请将反馈意见填写至征求意见表(见附件),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tc288msc@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王艳,010-64897804。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

本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表征、安全标志的类型及其设置、使用要求,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风险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和位置。

本征求意见稿指出工业管道内物质管道内的物质凡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的危险化学品,其管道应设置危险标识。危险标识的标识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管道上应涂 150mm 宽黄色,在黄色两侧各涂 25mm 宽黑色的色环或色带(设置应符合附录E图E.2),安全色范围应符合 4.1 安全色的规定;

b) 危险标识应涂抹在基本识别色标识上或附近。

 本征求意见稿通过实施后,将代替GB 2893-2008《安全色》,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和GB 7231-2003《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与GB 2893-2008、GB 2894-2008和GB7231-200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文件的使用范围(见第1 章,2008 年版的第1章);

b) 增加了颜色表征的相关要求(见第4 章);

c) 增加了 36 个图形符号:禁止放置重物,禁止喷水,禁止火灾时乘坐电梯,禁止在此处行走或者停留,禁止使用未完成的脚手架,禁止改变开关状态,禁止高温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跳入水中,禁止推入水中,禁止翻越,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超药量作业,当心滚轮,当心电池充电,当心光辐射,当心氧化物,当心高压气瓶,当心工件移动,当心铁丝网,当心遥控机械碾压,当心电弧,当心薄冰,注意防潮,当心摩擦、撞击,当心缺氧,必须握住扶手,必须戴防护面罩,必须穿防静电鞋,必须检查防护挡板,必须消除静电,注意通风,洗眼台,应急避难场所,安全淋浴设施,紧急制动按钮(见表 2,表 3,表4 和表5);

d) 更改了 34 个图形符号: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用水灭火,禁止堆放,禁止叉车和厂内机动车辆通行,禁止乘人,禁止通行,禁止攀登,禁止倚靠,禁止饮用,禁止戴手套,禁止穿带钉鞋,禁止佩戴心脏起搏器者靠近,禁止游泳,当心腐蚀,当心中毒,当心感染,当心落物,当心挤压,当心夹手,当心叉车,必须戴防护眼睛,必须戴防尘口罩,必须戴防毒面具,必须戴护耳器,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系安全带,必须穿防护服,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洗手,必须加锁,紧急出口,紧急集合点,击碎板面(见表2,表3,表 4,表 5 和附录 A,2008 年版的表1,表2,表3,表4);

e) 增加了安全标志牌使用要求(见9.5);

f) 更改了安全标志牌修整或更换的具体要求(见10.1,2008 年版的 10.1);

g) 增加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的相关要求(见第 11 章);

h) 增加了安全标志规范性附录A。

附件:1.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征求意见稿)》

           2. 应急管理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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