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四川省某企业二氧化碳气体分装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试生产期间产品未销售完毕,试生产结束后继续销售165瓶。 请问安监总厅管三函〔2012〕100号答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销售试生产期间产品,是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四川省安监局 工商局川安监〔2012〕178号规定,试生产期间属于合法行为,企业在试生产结束后继续销售试生产期间未销售完产品的行为,应急部门是否应作为无危化经营许可证查处?
答:您好,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应当不少于30日,不超过一年。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附件: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