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医用手套安全技术要求》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部分:通则(报批稿)》位于其中。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工信部于2024年3月12日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4月12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医用手套安全技术要求》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2日-2024年4月12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部分:通则(报批稿)》主要内容如下:
本文件规定了与化学品分类和标签相关的术语和定义以及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通用原则,适用于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对化学品进行分类和标签。药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和食品中的残留杀虫剂等,在有意摄入时,不包括在本文件的标签覆盖范围之内。但如果工人有可能接触到,或在运输过程中有潜在接触的可能,则仍需遵循本文件的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运输包装的标签规定,应优先适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以下简称《规章范本》)的要求。
标准后续发布实施后将代替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本标准与GB 13690-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 修改了标准名称,中文名称修改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部分:通则”,英文名称修改为“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Part 1:General specifications”;
2. 修改了第1章“范围”内容,将“本标准”改为“本文件”,“化学品分类及其危险公示”改为“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 修改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更新了引用文件,并增加了“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八修订版)”、“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二十二修订版)”为引用文件,删除了引用文件“GB/T 22272~GB/T 22278”;
4. 调整了术语和定义;
5. 调整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的规定:4.1.1危险性种类a)物理危害中增加了退敏爆炸物;
6. 将第5章的“5.1 危险性公示:标签”、“5.2 分配标签要素”、“5.3 多种危险和危险信息的先后顺序”、“5.4 GHS标签要素的显示安排”、“5.5 特殊标签安排”作为第5章“危险公示:标签”;
7. 将第5章的“5.6 危险性公示:安全数据单(SDS)”作为第6章“危险公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8. 删除了资料性附录A“防范说明示例”;
9.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A“GHS中规定的定义和缩略语”;
10. 删除了资料性附录B“防护措施象形图”;
11. 删除了资料性附录C“GHS标签样例”;
12. 删除了资料性附录D“安全数据单最低限度的信息”。
附件:1. 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3. 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4.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 1369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