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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危化妆品酒类医疗器械等的监管要求
时间:2024-02-27

问:涉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828条的化妆品酒类医疗器械牙用粘结剂等是否可以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再按照危险化学品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可不再加贴中文危险公示标签。

答:请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等相关规章和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3.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4.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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