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被列入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66号)(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wgk/gkzcfb/202312/20231203463916.shtml)的出口商品,均须办理《两用物项与技术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审批办事指南请参阅商务部政府网站政务大厅-行政许可事项(http://egov.mofcom.gov.cn/xzxksx/1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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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编码8501400090,品名:马达,出口叙利亚,现在是需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吗?
时间:202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