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于2023年12月20日批准发布了《个体防护装备安全管理规范》(AQ 6111-2023)等6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3年第7号),具体如下:
1. 《内浮顶储罐检修安全规范》(AQ 3058-2023)
本文件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其规定了内浮顶储罐的清罐、本体及附属设施检修作业、储罐检修验收及检查、应急管理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的内浮顶储罐检修作业,化工及医药企业参照执行。
2. 《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AQ 3059-2023)
本文件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其规定了化工企业厂区内液化烃储罐区总体要求、规划布局与总图布置、设计、关键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质量管理、试车投用、运行管理、检维修管理、应急管理的要求,适用于化工企业(包括石油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等)厂区内新建、扩建或改建液化烃储罐区及在役液化储罐区的安全管理。不适用于液化天然气、天然气液化工厂、地下水封石洞液化烃储存区、油气田及净化处理厂液化烃储罐区、煤层气制LNG储罐区、港口液化烃储罐区,以及城镇燃气供应站、LPG/LNG加气站等液化烃储存区的安全管理。
3.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 8011-2023)
本文件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届时将替代《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 8011-2016)。其规定了从事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矿山、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以及自主开展上述培训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不适用于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
4. 《个体防护装备安全管理规范》(AQ 6111-2023)
本文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其规定了个体防护装备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安全使用要求,过程管理要求,适用于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的安全管理。
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规范》(AQ 9012-2023)
本文件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其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的基本要求、评估方式、评估程序和评估内容,适用于依法成立的事故调查组所开展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工作。
6. 《鳞片状锌铝粉防腐涂层涂装作业安全规定》(AQ 5213-2023)
本文件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其规定了鳞片状锌铝粉防腐涂层涂装的前处理作业,喷锌、喷铝和渗锌作业,涂覆作业,固化作业,表面后涂覆作业,涂料的配制及储存,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适用于鳞片状锌铝粉防腐涂层涂装作业,涂装设备的设计、制造以及鳞片状锌铝粉防腐涂料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