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因我司为电源产品生产厂家,有产品涉及到危险品申报,现有2个问题请教:第一:公司有一部分锂离子电池出口,UN代码为3480,属第9类危险货物,出口前有经UN38.3检测合格,也有资质机构出具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结果: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办理事项,根据特殊规定188,该物品不受IMO IMDG CODE其它规定限制,可按普通货物运输管理,包装要求也是按非限制性货物包装要求办理,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不用办理危包证,直接通关;第二:如产品属危险品,即使相关检测报告证明可以按非限制货物来运输,那么在申报时仍需按危险品来申报,而不能按普通货物来申报,如按危险品申报,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给到海关?
答:您好,根据您的咨询答复如下:问题1: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特殊规定188“交付运输的电池和电池组,如满足下列要求,即不受本规章其他规定限制”,如符合特殊规定188各项要求则无需办理危包证。问题2: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2.9.4的规定:“电池和电池组、安装在设备上的电池和电池组,或与设备一起包装的电池和电池组,凡含有任何形式锂者,均酌情划入联合国编号3090、3091、3480、3481”。据此,凡锂电池均应如实申报危险货物信息,如符合特殊规定188的可提供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