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法规标准数据库
全部
为什么不是所有企业都有申请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配额的权利?
时间:2023-12-13

《蒙特利尔议定书》的缔结旨在控制并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各缔约国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表逐步淘汰ODS生产和使用以实现年度履约目标。议定书对各个国家每种ODS物质设定了国家基线,即允许的最大生产、消费和进出口量,以及各种物质、各年度生产、消费和进出口控制目标,非常具体并且完全量化。各国须在各年度控制目标内组织相应的生产、消费和进出口活动。

针对《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的这一特殊量化要求,环保部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逐步建立了配额许可制度。按照议定书的规定和要求,对于基线年有相应生产、消费的各企业,确认其初始配额并逐年下发年度配额;对于基线年没有生产、消费的企业,没有取得相应配额的权利。也就是说,ODS生产、使用配额许可事项仅针对固定范围的生产、使用企业,任何新企业没有申请生产、使用配额并从事相应经营活动的权利。

热门课程
查看更多
热门指南
查看更多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x
化规通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工及下游行业的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基于最新的全球化学品法规资讯、可靠的物质及法规标准数据库、专业的合规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降低产品合规风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层
电话:0571-87206555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chemicals@cirs-group.com
工具
相关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4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
我要反馈
服务热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