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要求,申请ODS生产、使用配额的企业必须提交:
1、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配额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说明;
4、环境影响评价证明文件和环保竣工验收报告;
5、企业消耗臭氧层物质相关生产、使用经营管理制度文件。
提交方式:首先通过登录“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ods.ozone.org.cn),在该网页上在线填写ODS生产、使用配额申请表,并按要求在线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然后,在线打印出“申请书”,盖章后寄送给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