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起,《多式联运运载单元标识》(GB/T 42933-2023)、《多式联运货物分类与代码》(GB/T 42820-2023)、《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2023)、《液化石油气瓶阀》(GB 7512-2023)和《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开始正式实施。
《多式联运运载单元标识》(GB/T 42933-2023)属于国家推荐性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此标准规定了多式联运运载单元的标识及标记要求,适用于多式联运运载单元的标识。
《多式联运货物分类与代码》(GB/T 42820-2023)属于国家推荐性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此标准给出了多式联运货物的分类原则和方法,规定了代码结构、编码方法以及分类与代码。适用于多式联运货物信息的统计、处理与交换。
《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2023)属于国家推荐性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此标准于2023年12月1日替代《液化石油气钢瓶》(GB/T 5842-2022)。
《液化石油气瓶阀》(GB 7512-2023)属于国家推荐性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此标准于2023年12月1日替代《液化石油气瓶阀》(GB/T 7512-2017)。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由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此公告对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的禁止出口、取消临时出口管制、办理出口许可的文件、监督管理、罚则等进行了规定,适用于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相关活动。于2023年12月1日替代《决定对石墨类相关制品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商务部、国家国防科工委、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0号)。
标准详情如下,有涉及到的相关企业,需要进行关注。
附件:1. 《多式联运运载单元标识》(GB/T 42933-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