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工作要求,为规范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转化为铁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拓宽铁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供给渠道,促进社会团体、企业标准化成果广泛应用,推动建立科学有效的转化机制,服务铁路高质量发展,国家铁路局在2023年11月15日印发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转化为铁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暂行规定》(国铁科法〔2023〕29号),并于2023年11月22日在官网公开。
本规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转化为铁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转化条件、转化流程、转化职责、转化管理等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转化为铁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工作。
规定自2023年11月15日起实施。鼓励铁路行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科技创新前沿领域,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并积极转化为铁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规定的发布实施有助于释放铁路行业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拓宽铁路技术标准供给渠道,促进社会团体、企业标准化成果广泛应用,对服务铁路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