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

2023-11-08
石油化工
想要查看完整内容吗?立即免费注册,即可获得1小时的专家咨询!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改善空气质量,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生态环境标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

此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谭玉菲

电话:(010)84924935

传真:(010)84926394

电子邮箱:tanyf@craes.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邮编:100012)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曹婷、谢德援

电话:(010)65645608 、65645607

传真:(010)65645555

邮箱:quyu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

现就本标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本标准(征求意见稿)规定了重污染天气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绩效分级与减排措施,适用于重污染天气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也可作为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提升全过程污染防治技术水平的参考。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

          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化规通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化规通"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化规通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化规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化规通",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化规通联系。

最新法标
暂无数据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0571-87206555
化规通logo
x
化规通logo
化规通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工及下游行业的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基于最新的全球化学品法规资讯、可靠的物质及法规标准数据库、专业的合规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降低产品合规风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层
电话:0571-87206555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chemicals@cirs-group.com
工具
相关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
化规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Copyright © 2025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
icon-server
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