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除外),可视其为危险化学品并按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在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时,应注明混合物的商品名称及其主要成分含量。
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范围,参照执行危险化学品目录,目录中所列条目如硫酸、硝酸,这类没有明确浓度的品名,如何确定是否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还是不论浓度多少都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
2023-09-04
危险化学品目录
危险化学品
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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