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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职授字第1150251656号
台湾-预告「危害性化学品标示及通识规则」部分条文及第5条附表1、第12条附表3、附表4修正草案
更新时间: 2026-05-12
最新版发布
2026-05-07
实施
2026-05-07
废止
2026-07-06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台湾
发布单位:
台湾地区劳动部
主要内容:
本草案拟对《台湾危害性化学品标示及通识规则》的部分条文及第5条附表1、第12条附表3、附表4进行修正,主要包括条文第四条中的“药物”修订为“药品及医疗器材”,明确排除范围;依据联合国GHS第八修订版内容及台湾CNS15030化学品危害分类标准,新增退敏爆炸物的危害分类,并修正易燃气体第一级及气胶与加压化学品危害分类、标示要项及部分危害分类名称等;依据联合国GHS第八修订版内容,修正安全数据表部分字段内容;新增源头厂商提供的安全数据表有误者,主管机关或劳动检查机构得通知期限补正;删除运输标示与工作场所GHS标示衔接配套措施等,适用于危害性化学品标示、安全资料表等的制作。
操作:
翻译件
台湾-预告「危害性化学品标示及通识规则」部分条文及第5条附表1、第12条附表3、附表4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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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语言:英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