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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DAO 2021-08
(菲律宾)镉及镉化合物的化学品管制令
更新时间: 2025-04-10
最新版发布
2021-05-06
实施
2021-05-21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菲律宾
发布单位:
菲律宾环境和自然资源部(DENR)
主要内容:
本文件对菲律宾境内镉及镉化合物的进口、制造、处理、加工、储存、销售、分销、使用和处置进行规定,包括适用范围,一般要求和程序(注册和许可、进口要求、所需文件、镉及镉化合物管理计划、标签要求、应急和应急预案、处理和储存要求等),对优先化学品清单(PCL)的遵守情况,公众获取记录和商业机密信息,合规监控程序,处罚规定等,适用于菲律宾境内砷及砷化合物相关的进口商、分销商、制造商、加工商和工业用户、运输商、处理、储存和处置(TSD)设施、实验室设施,其中不包括任何不被视为化学物质或混合物的产品和材料中的镉,如但不限于电池、玩具、电子设备、珠宝、陶瓷等,以及任何受其他法律(如食品、药品、化妆品、肥料、农药、放射性材料、燃料产品)监管的化学品和混合物中的镉。
操作:
翻译件
(菲律宾)镉及镉化合物的化学品管制令
免费
文件语言:英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