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
中国
部颁规章
即将实施
国卫职健发〔2024〕39号
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2-16 16:46:56
最新版发布于 2024-12-11
自 2025-08-01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华全国总工会
主要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包括了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以及其他职业病。
替代法规:
本文件于2025年8月1日替代《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48号)。
操作:
免责声明:
1. CIRS努力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并及时更新。但是,CIRS不对信息的质量、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负责。
2. 在任何时候,CIRS不对因用户使用本数据库的信息导致的任何声明、损害或者损失负责以及承担责任。
3. CIRS保留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修改、修正、增加或者移除部分信息的权利。
相关法规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
国卫疾控发〔2013〕48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国卫疾控发[2015]92号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的通知
应急〔2020〕8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4〕1812号
关于印发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文书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4〕65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浙环发〔2024〕59号
(韩国)化学物质和物理因素的暴露标准
雇佣劳动部公告第2020-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