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法规标准数据库
全部
相关法规
暂无数据
法律
现行
香港法例第295G章
香港危险品(管制)规例
更新时间:2024-09-23 09:18:26
最新版发布于 2024-03-14
自 2024-03-14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香港
发布单位: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立法会
主要内容:
本规例对《香港危险品条例》第295章第5条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S1危险品(制造、贮存、使用等)、在香港国际机场贮存空运危险品、贮存S3第9A类危险品(可能燃烧物品)、在认可货柜码头内贮存运货货柜、杂项规定、废除及过渡条文,适用于香港从事危险品的制造、运输、使用、贮存等活动。
操作:
免责声明:
1. CIRS努力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并及时更新。但是,CIRS不对信息的质量、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负责。
2. 在任何时候,CIRS不对因用户使用本数据库的信息导致的任何声明、损害或者损失负责以及承担责任。
3. CIRS保留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修改、修正、增加或者移除部分信息的权利。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x
化规通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工及下游行业的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基于最新的全球化学品法规资讯、可靠的物质及法规标准数据库、专业的合规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降低产品合规风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层
电话:0571-87206555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chemicals@cirs-group.com
工具
相关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4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
我要反馈
服务热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