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法规标准数据库
全部

收藏
分享
中国
地方标准
现行
DB36/ 1101.4-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
更新时间:2024-06-13 16:27:48
最新版发布于 2019-07-17
自 2019-09-01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江西省
发布单位: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主要内容:
本部分规定了塑料制品行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监测与监督实施要求,适用于现有塑料制品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以及新、扩、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适用于包括GB/T 4754中行业代码292所包含所有行业,即以合成树脂(高分子化合物)为主要原料,经采用挤塑、注塑、吹塑、压延、层压等工艺加工成型的各种制品的生产,以及利用回收的废旧塑料加工再生产塑料制品的活动,不适用于2925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以及塑料鞋制造行业。
操作:
免责声明:
1. CIRS努力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并及时更新。但是,CIRS不对信息的质量、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负责。
2. 在任何时候,CIRS不对因用户使用本数据库的信息导致的任何声明、损害或者损失负责以及承担责任。
3. CIRS保留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修改、修正、增加或者移除部分信息的权利。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0571-87206555
我要反馈
服务热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