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
韩国
法律
现行
第18911号法律
韩国持久性污染物管理法
更新时间:2024-04-28 11:02:01
最新版发布于 2022-06-10
自 2023-06-11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韩国
发布单位:
韩国环境部
主要内容:
本法对韩国持久性污染物的管理进行了规定,包括一般规定;禁止或者限制持久性污染物的生产、出口、进口和使用;持久性污染物排放规定;含有持久性污染物的废物的处理;含有持久性污染物等的装置的管理;罚则等。适用于韩国持久性污染物的管控等相关工作。
操作:
免责声明:
1. CIRS努力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并及时更新。但是,CIRS不对信息的质量、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负责。
2. 在任何时候,CIRS不对因用户使用本数据库的信息导致的任何声明、损害或者损失负责以及承担责任。
3. CIRS保留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修改、修正、增加或者移除部分信息的权利。
发布单位
相关法规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