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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4-24 09:30:03
最新版发布于 2009-06-12
自 2009-06-12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内容:
本通知对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推荐的控制方案等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化工企业危险化工工艺的新建、改建及监督监管等相关活动。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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