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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颁规章
现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
更新时间: 2024-03-01
最新版发布
2024-01-10
实施
2024-03-01
废止
替代法规
本规定于2024年3月1日替代《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15年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3号公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2号第一次修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第二次修正)。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主要内容
本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情况及罚则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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