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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约
现行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
更新时间:2023-12-11 09:46:36
最新版发布于 1989-03-22
自 1992-05-05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主要内容:
本公约对范围、目的、危险废物的定义、一般义务、指定主管当局和联络点、缔约国之间的越境转移、从一缔约国通过非缔约国的越境转移、再进口的责任、非法运输、国际合作、双边、多边和区域协定、关于责任问题的协商、递送资料、财务方面、缔约国会议、秘书处、公约的修正、附件的通过和修正、核查、争端的解决、签字、批准、接受、正式确认或核准、加入、表决权、生效、保留和声明、退出、保存人、作准文本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及其处置。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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