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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部颁规章
废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 2023-09-02
最新版发布
1999-05-31
实施
1999-10-01
废止
2022-01-01
新法规
本管理办法于2022年1月1日被《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代替。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接受单位的危险废物转移活动;联单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联单样式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单位。
操作:
翻译件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免费
文件语言:英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