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法规标准数据库

全部
收藏
分享
中国
部颁规章
废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 2023-09-02
最新版发布
1999-05-31
实施
1999-10-01
废止
2022-01-01
新法规
本管理办法于2022年1月1日被《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代替。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接受单位的危险废物转移活动;联单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联单样式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单位。
操作
翻译件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免费
文件语言英语
最新法标
暂无数据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0571-87206555
化规通logo
x
化规通logo
化规通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工及下游行业的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基于最新的全球化学品法规资讯、可靠的物质及法规标准数据库、专业的合规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降低产品合规风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层
电话:0571-87206555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chemicals@cirs-group.com
工具
相关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
化规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Copyright © 2025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
icon-server
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