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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更新时间:2023-09-01 21:28:24
最新版发布于 2020-04-29
自 2020-09-01 起实施
废止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主要内容:
本法律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于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法;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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