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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颁规章
废止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2号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4-07-01 10:18:06
最新版发布于 2016-04-13
自 2016-05-14 起实施
废止于 2024-07-01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主要内容:
本规定对中国民用航空的危险品航空运输限制和豁免、运输手册、运输的准备、运输信息;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程序,其中包括一般规定、国内经营人和国内经营人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申请和许可、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的期限、变更和延期;托运人的责任;经营人和经营人的代理人的责任;危险品培训大纲、培训课程、培训要求、危险品培训机构;其他要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国内公共航空运输经营人(以下简称国内经营人)、在外国和中国地点间进行定期航线经营或者不定期飞行的外国公共航空运输经营人(以下简称外国经营人)以及与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有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相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替代法规
本规定于2016年5月14日替代《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21号)。
新法规
本规定于2024年7月1日被《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4号)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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