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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颁规章
废止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21号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4-01-23 10:03:07
最新版发布于 2004-07-12
自 2004-09-01 起实施
废止于 2016-05-14
行业:
工化
区域: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主要内容:
本规定对中国民用航空的危险品航空运输的限制、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申请和许可、危险品手册的要求、危险品的运输准备、托运人和运营人的责任、信息的提供、训练、保安要求、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适用于下列航空器的运行:(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民用航空器;(b)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行的外国民用航空器。
新法规
本规定于2016年5月14日被《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2号)代替。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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