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7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决定将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次列管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替来他明仅限于非药用类列管,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替来他明的兽用麻醉药品不在此次列管范围内。
附件:关于将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来源:公安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