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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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25年1月修订施行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按照药用类和非药用类分类列管”的规定,公安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对现有《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进行了调整,形成了《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并于2025年7月21日发布公告。
根据《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未作为药品生产和使用,具有成瘾性或者成瘾潜力且易被滥用的物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按照药用类和非药用类分类列管。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发现医药用途,调整列入药品目录的,不再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