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0日,应急管理部批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1部分:总则》等5项行业标准,涉及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具体如下。
1.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1部分:总则》(AQ 9010.1-2026)
本文件规定了保险机构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被保险人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机构、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评估和改进的要求,适用于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参照使用。
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2部分:金属冶炼》(AQ 9010.2-2026)
本文件规定了保险机构为金属冶炼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被保险人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的总体要求和服务内容,适用于金属冶炼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被保险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
3.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3部分:危险化学品》(AQ 9010.3-2026)
本文件规定了保险机构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被保险人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的总体要求和服务内容,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被保险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
4.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4部分:矿山》(AQ 9010.4-2026)
本文件规定了保险机构为矿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被保险人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的总体要求和服务内容,适用于矿山行业(石油天然气、页岩油、页岩气除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被保险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
5.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 第5部分:烟花爆竹》(AQ 9010.5-2026)
本文件规定了保险机构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被保险人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的总体要求和服务内容,适用于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被保险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
上述5项行业标准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6年第9号):批准5项行业标准》
来源:应急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