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危险物质投放市场的制造商以及危险物质的进口商均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通报该物质的分类和标签信息。此要求适用于单体物质或含量超过相关浓度限值而导致混合物被分类为危险的混合物中的物质,且不受投放市场数量的限制。对于需依据欧盟REACH法规进行注册的物质,无论其分类情况如何,其投放市场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同样承担通报义务。若同一制造商或进口商已在欧盟REACH注册过程中提交相同信息(即依据欧盟CLP标准的分类信息),则无需重复申报。若注册文件未包含该信息,须及时更新补充欧盟CLP信息。制造商或进口商也可组成团体进行通报。
附件:1. 《欧盟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
2. 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欧盟REACH法规(第78修订版)
来源:ECHA
工具:GHS分类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