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游用户(包括混合物配制者、物品生产者以及危险物质和混合物的分销商)无需向分类与标签名录(C&L)进行通报。这是因为相关物质的通报应已在供应链的早期阶段完成。
根据欧盟REACH法规第7条规定,凡进口物品所含物质无需注册的情形,物品进口商亦免于申报该物质的义务。
在欧盟境外从事物质生产、混合物配制或物品制造的自然人或法人,不得向分类与标签名录(C&L)通报物质。
根据欧盟REACH法规设立的唯一代表(OR)仅在作为注册卷宗的一部分向分类与标签名录(C&L)提交通知所需信息时具有正式角色。欧盟CLP法规未规定OR具有正式角色。但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认可第三方可代表其所代表的制造商或进口商群体提交通报。如果采用此种方式,提交实体必须能够证明其已获得授权,代表并以其所属组的制造商/进口商的名义行事,且制造商/进口商承认他们仍单独并全权负责履行与通报相关的所有义务。
附件:1. 《欧盟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
2. 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欧盟REACH法规(第78修订版)
来源:ECHA
工具:GHS分类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