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CLP法规第1条的规定,某些物质和混合物可豁免于欧盟CLP的要求。然而,正如欧盟REACH法规第3条第39款所定义的“天然存在的物质”,并未被明确列入这些豁免范围内。如果天然存在的物质以欧盟CLP法规第1条第5款未列明的形式投放市场,且处于成品状态并面向最终用户,则仍应按照欧盟CLP法规进行分类、标签和包装。
附件:1. 《欧盟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
2. 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欧盟REACH法规(第78修订版)
来源:ECHA
工具:GHS分类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