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多项公告,新增对多项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其中涉及超硬材料相关物项、部分稀土设备和原辅料相关物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稀土相关技术等,并将上述物项同步更新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具体如下。
1. 2025年10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 公布对超硬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本决定对超硬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包括平均粒径小于等于50μm的人造金刚石微粉、平均粒径大于50μm且小于等于500μm的人造金刚石单晶、具有某些特性(详见公告正文)的人造金刚石线锯、具有某些特性(详见公告正文)的人造金刚石砂轮、直流电弧等离子体喷射化学气相沉积(DCPCVD)设备、直流电弧等离子体喷射化学气相沉积(DCPCVD)工艺技术。
本决定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2. 2025年10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6号 公布对部分稀土设备和原辅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本决定对部分稀土设备和原辅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包括稀土生产加工设备、稀土原辅料相关物项。
本决定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3. 2025年10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7号 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本决定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包括钬相关物项、铒相关物项、铥相关物项、铕相关物项、镱相关物项。
本决定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4. 2025年10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本决定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包括锂电池相关物项、正极材料相关物项、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
本决定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5. 2025年10月9日,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公告2025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本决定对稀土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措施进行规定,包括未经许可不得出口的物项、出口经营者及出口相关定义范围、申请出口许可的程序、出口经营者及相关服务单位的责任义务等。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
2.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 公布对超硬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3.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6号 公布对部分稀土设备和原辅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4.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7号 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5.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6. 《商务部公告2025第62号 公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