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征求意见稿)》(GB 15258-XXXX),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期至2025年10月12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4日-2025年10月12日
联系电话:010-64102958,010-68205261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征求意见稿)》(GB 15258-XXXX)主要内容和技术变化如下:
主要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及使用,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与使用。
注:产品安全标签已有专门标准规定的,例如农药、气瓶等,按专门标准执行。
主要技术变化:
本征求意见稿根据联合国GHS(第10修订版)的要求,并结合国内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通过实施后将替代《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2009)。
本征求意见稿与GB 15258-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见4.1、4.2.9);
b) 更改了危险性说明先后顺序(见4.2.10.3,2009年版的4.2.9.3);
c) 增加了小包装化学品的标签(见4.3)
d) 更改了简化标签的要求(见4.3.1,2009年版的4.3);
e) 增加了折叠标签的要求(见4.3.2);
f) 增加了套件包装使用安全标签的要求和折叠标签使用要求(见6.1);
g) 增加了折叠标签样例(见附录A);
h) 删除了化学品安全标签防范说明(见2009年版的附录C);
i) 增加了套件外包装安全标签的样例(见附录C)。
附件:1. 公开征求对《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2.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征求意见稿)》(GB 15258-XXXX)
3.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200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具:GHS分类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