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既有化学物质登录申请如下:
1. 依据《台湾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资料登录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登录化学物质数据的登录人,其身份应为自然人、法人、设有代表人或管理人的非法人团体、行政机关或其他依法律规定得为权利义务的主体者。
2. 可由台湾地区内的输入商为登录人进行登录,也可依据《台湾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资料登录办法》第二条第二项委任代理人申请化学物质数据登录。
3. 前项代理人应设籍于台湾地区内,并于申请登录化学物质数据时提出经公证或认证的委任文件。
来源:台湾地区环境部
工具:1. 中国台湾既有化学物质清册(TCS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