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第30条第1项,有制造或输入化学物质的,应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登录化学物质资料。
虽然代工企业不具有化学物质的所有权,但其仍然是化学物质的制造行为者,因此应由制造化学物质的一方(代工厂商)进行登录作业。
来源:台湾地区环境部
工具:1. 中国台湾既有化学物质清册(TCSI)
根据《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第30条第1项,有制造或输入化学物质的,应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登录化学物质资料。
虽然代工企业不具有化学物质的所有权,但其仍然是化学物质的制造行为者,因此应由制造化学物质的一方(代工厂商)进行登录作业。
来源:台湾地区环境部
工具:1. 中国台湾既有化学物质清册(TC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