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据《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一项,国内有制造或输入化学物质者应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登录化学物质资料。
2. 依据登录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登录化学物质资料的登录人,其身份应为自然人、法人、设有代表人或管理人的非法人团体、行政机关或其他依法得为权利义务主体者。
3. 可由国内的输入商作为登录人进行登录,也可依据登录办法第二条第二项委托代理人申请化学物质资料登录。
附件:1. 《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
来源:台湾地区环境部
工具:1. 中国台湾既有化学物质清册(TCSI)
1. 依据《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一项,国内有制造或输入化学物质者应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登录化学物质资料。
2. 依据登录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登录化学物质资料的登录人,其身份应为自然人、法人、设有代表人或管理人的非法人团体、行政机关或其他依法得为权利义务主体者。
3. 可由国内的输入商作为登录人进行登录,也可依据登录办法第二条第二项委托代理人申请化学物质资料登录。
附件:1. 《台湾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
来源:台湾地区环境部
工具:1. 中国台湾既有化学物质清册(TC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