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的理解

时间:2024-12-19
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

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请问该条款中所述“在其厂区内销售”,是指在厂区内将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完成对外销售的过程(如客商来提货,或厂区内有物流公司设置的发货点安排发货)?还是指生产出的危险化学品只能销售给厂区内的其他生产经营环节或实体?

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除此以外,上述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外销售危险化学品或者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非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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