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31日前,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许可或者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情况。
文章参考
官方链接:https://gaj.nantong.gov.cn/ntsgaj/wdzsk/content/bce3f8a6-7053-4cb0-8222-5f500f208fcc.html
工具:中国易制毒化学品名录查询
每年的3月31日前,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许可或者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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