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9日,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司根据应急管理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组织完成了《应急管理数据规范 第1部分: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应急管理数据规范 第2部分:数据元(征求意见稿)》《应急管理数据规范 第3部分:代码集(征求意见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储罐区和库区)感知数据接入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4)应急管理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7日。
如有意见,请将反馈意见请填写《应急管理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见附件5),并发送至电子邮箱haiyan7230@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江海燕,83933729。
现就此4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1. 《应急管理数据规范 第1部分: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数据资源目录的对象描述以及相互关系,适用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数据资源目录的规划和设计。
2. 《应急管理数据规范 第2部分:数据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应急领域的数据元的分类和表示信息,适用于应急数字化系统中信息的处理、交换和共享。
3. 《应急管理数据规范 第3部分:代码集(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应急领域基础和业务相关分类和代码集,适用于应急信息化建设、应用和管理。
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储罐区和库区)感知数据接入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规范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储罐区和库区)感知数据的分类、接入要求、承载网络、交换方式和交换安全机制,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储罐区和库区)重要安全参数、报警数据、视频监控等感知数据接入。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的感知数据接入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附件:1. 《应急管理数据规范 第1部分: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
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储罐区和库区)感知数据接入规范(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