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就本法的制定背景、制定目的、主要内容等总结如下:
制定背景:
国务院2002年出台现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013年进行了两次修订。现行条例施行以来,对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日益严峻,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部门协调配合不顺畅、信息化监控手段滞后、化工园区统筹规划不足、应急救援能力不够等问题仍然突出。为解决突出问题,有必要在现行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加强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已分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制定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的制定,旨在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进行了规定,包括规划布局、生产和储存安全、经营安全、运输安全、危险化学品登记、事故应急救援、法律责任等,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
本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生态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工具:1.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查询
2. 中国剧毒化学品目录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