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4日,应急管理部第2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新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11月27日,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签署应急管理部第18号令正式发布。2025年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于2026年2月1日起实施,届时将替代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年11月30日公布,2015年4月2日修正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新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进行了规定,包括总则、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管辖、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罚的执行和备案、附则,适用于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来源:应急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