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及24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公告》(2025年第49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的通则和细则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届时将替代原通则及相应细则。现就《公告》发布的目的、制定依据、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发布目的:
《公告》的发布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高风险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
制定依据:
《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而制定。
主要内容:
《公告》涵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以及24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适用于指导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等工作。其中24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包括:
1)《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部分)》
2)《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危险化学品氯碱产品部分)》
3)《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三)(危险化学品工业气体产品部分)》
4)《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四)(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产品部分)》
5)《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五)(危险化学品有机产品部分)》
6)《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六)(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部分)》
7)《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部分)》
8)《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危险化学品罐体产品部分)》
9)《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三)(食品用洗涤剂产品部分)》
10)《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安全帽产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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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及24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公告》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