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将物质投放市场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通报某些信息,这些信息将被纳入分类与标签名录中:
该物质根据法规 (EC) No 1907/2006(欧盟REACH法规)需要注册;
根据《欧盟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被分类为危险物质;
根据CLP被分类为危险物质,并且在投放市场的混合物中含量超过CLP附件I中规定的浓度限值,导致该混合物被分类为危险混合物。
但是,如果CLP法规要求的分类和标签信息已通过REACH注册档案提交,则无需单独向分类与标签清单通报。
另外,非制造商或进口商的第三方(例如已根据REACH被指定为唯一代表的代表)可以代表欧盟进口商提交联合通报。
附件:1. 《欧盟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
2. 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欧盟REACH法规(第78修订版)
来源:ECHA
工具:GHS分类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