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禁止生产以氢氟碳化物(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公告2025年 第27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就《公告》发布目的和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发布目的:
旨在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要求,家用电冰箱和冰柜行业将全面禁止使用氢氟碳化物(HFCs)作为制冷剂。为履行议定书规定的目标,推动行业向低碳环保的技术方向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主要内容:
《公告》明确了生效时间、管控范围和监督检查要求。
生效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
管控范围:本公告所适用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是指根据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制冷器具》(GB/T 8059—2016)中定义的,由一个或多个间室组成且能够控制在规定的温度下、具有适合家用的容积和结构、使用自然对流或强制对流、消耗一种或多种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包含出口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不含车载冰箱。
监督检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督促企业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切实做好家用电冰箱和冰柜行业制冷剂用途HFCs的淘汰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使用HFCs的企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附件:《关于禁止生产以氢氟碳化物(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的公告》
来源:生态环境部


